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分工会、或工会小组: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浙教工〔2017〕18号),请各分工会通知到每位工会会员,认真填写附件1《省级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附件2《浙江省教育工会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在10月30日前,纸质版一式一份送综合楼1161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到1643621485@ qq.com邮箱。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8877161/616623.

校工会

2017年10月17日

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