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做好2023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生素质评价。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
3.先进个人评选。

二、工作依据
1.学生素质评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号)及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见附件2)。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及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3.先进个人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4号)及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4.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要求,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均需在评奖年度内,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即
(1)两学期均是体育课,算两学期成绩均分。
(2)一学期体育课,一学期体测,其一达80分即可。
(3)只有体育课/体测,达80分即可。
5.补充说明:
(1)纪实项目中,增加院级荣誉、奖项的纪实加分4分。
(2)在评价期内,早自习出勤率达到45次以上的加3分,55次以上的加5分(与晚自习加分标准相同)。
(3)在评价期内,该年度评奖评优入党资格,同等条件下,将参考青年大学习、阳光校园跑的完成情况进行评选。
三、工作进程
1.3月18日前完成学生素质评价。
2.3月21日前报送先进个人名单(含毕业班学生)。
3.3月底,学工部组织开展评奖评优核查工作。
4.4月10日前报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的人数和发放金额统计(含毕业班学生)。
5.4月底学院完成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登记表存档和奖金的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按照规定成立评议小组,小组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跟辅导员协商具体评议事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3.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学院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应予以对外公示。

五、其他说明
1.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通过“学生事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过时权限锁定,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生事务管理系统”(https://xssw.zjgsu.edu.cn/)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各班级汇总后向各自辅导员反馈。
注:2023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转入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2024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转出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
2.由于奖学金仅可通过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发放,请各学院收集学生银行卡号时确保卡号的准确性。
3.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证书,学生可按需前往师生之家荣誉证书自助打印区打印,院级专项奖学金证书由学院打印发放。
4. 评奖评优期间,如有问题,请各班级汇总后及时咨询反馈学院学生办公室,辅导员,联系人:卢老师 吴老师 沈老师,电话:28008285 28008320 28008311。邮箱:xxxb339@163.co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