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普通本科生科研作品代替毕业论文(设计)暂行办法》(浙商大教(2010)111号),经学生申请,学院学位委员会认定和审核,共有沈逸云等5位学生通过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12月5日—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院教学办反映,联系电话:2800831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5日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普通本科生科研作品代替毕业论文(设计)暂行办法》(浙商大教(2010)111号),经学生申请,学院学位委员会认定和审核,共有沈逸云等5位学生通过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12月5日—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院教学办反映,联系电话:2800831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