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自学校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各学院进一步加强了学生科技创新导师队伍建设,为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科技创新导师队伍建设,发挥导师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和表彰先进。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3〕75号),现面向全校开展2018年度浙江工商大学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评选,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2018年度在编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又有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热心指导在校本科学生开展以下科技创新活动:
1.每学期为相关专业或班级的学生作一次科技类讲座或组织一次讨论会,对已开展的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介绍相关学科的发展状态和研究成果等;
2.引导学生自愿结成科研小组,指导学生阅读课外书籍,每学期至少参与一次所指导学生科研小组开展的课外学术科技调研或实践活动等;
3.重点指导1—2个课题(项目),定期检查课题的进度,指导学生进行科技发明制作(实验),撰写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等;
4.指导学生参加校“希望杯”竞赛、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竞赛及教务处认可的其它校内外大学生学科竞赛。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指导的学生作品在校级“希望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包括校“希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校“希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挑战杯”或“创青春”竞赛中获奖;
2.指导本科学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参照《关于印发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17〕377号)中规定的竞赛类型)中获奖;
3.指导在校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立项并结题;
4.学院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对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其他成绩。
三、评选指标
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度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总计93名,请参照附表1:《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度优秀学生科创导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的评选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酝酿推荐,报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优秀学生创新导师科技候选人推荐不限于本学院,可不足额推荐。
五、表彰与奖励
学校对校级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进行发文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评选工作,积极做好学生科技创新导师的申报动员。
(二)公平公正,积极推荐。请各学院把好审核关,公平公正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
个人须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度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推荐表》(附件2)与《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度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于2018年11月 12日15:30前发送至:744141382@qq.com。
联系人:徐双燕/陈丹蕾 联系电话:0571-28008315/1360053650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