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5〕21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工商大学2018届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
1. 校级优秀毕业生。按我院不超过2018届毕业生总数15%的比例评选推荐。
2. 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我院不超过2018届毕业生总数4%的比例评选推荐。
三、评选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 在校期间累计2次以上获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一次省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或退役复学学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者;“3+2”和“2+2”学制学生1次以上获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 在校期间素质评价基本项总平均成绩列全班(年级)前25%。综合能力项总平均成绩列全班(年级)前30%;
4. 在校期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成绩(最低要求学分课程)均及格(合格)以上(课程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课程补考、重学成绩不作为计算依据));
5. 在校期间体育课总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且体质测试平均成绩在良好(80)以上;
6. 在校期间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资格,或托福考试成绩75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6分以上。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者(本人排名前三)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
7.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将优先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按学生综合评选情况从高到底排序。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院成立由书记或院长、教学院长、学生工作主管领导、教务秘书、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
2.学生自愿申报。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并提交《浙江工商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并提交《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3.班级初选。各班负责人(班长/团支书)组织班级代表初选,删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并提交学院评审小组讨论。
4. 学院评选小组讨论表决并公示。由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确定最终人选,并公示。公示期5天。
5. 向学生处提交材料。评选结束后,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向学生处报送材料,由学生处审核。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2日,各班级报送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登记表和推荐名单。以纸质件交到信息楼339办公室,电子表发送至xshy@zjgsu.edu.cn(命名:XX班+优秀毕业生推荐):
1.《浙江工商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件(正反面打印)(附件1)。
2.《浙江工商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纸质件和电子表(附件2),并做好排名。
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件(正反面打印)和电子表(附件3)。
4.《浙江工商大学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纸质件和电子表(附件4)。
所有材料严格按照规定的表格和内容上报,填写规范(附件5),不符合要求的,将以不符合材料申报要求取消资格,逾期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徐双燕,联系电话:2800831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