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实,钱江湾生活区29 幢 112 室 陈旭杰 同学在学校 公寓管理部、学工部 等部门组织的学生公寓检查中,存在使用电吹风1600w的情况。继之,在 学校公寓管理部 等部门组织的学生公寓 检查中存在使用 电吹风1800w 的情况。该同学的行为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浙商大后勤【2018】374号)之规定,该同学已累计2次出现禁止行为(或1次严禁行为)。为严肃学校纪律,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经学院研究决定,对陈旭杰同学予以学院通报批评。希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寓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