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学院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申请,评议小组评议,先进行认定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30日15:00前实名向学办反映,联系人徐老师 沈老师,联系电话:28008315 28008311
信息学院学办
2021年9月28日
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学院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申请,评议小组评议,先进行认定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30日15:00前实名向学办反映,联系人徐老师 沈老师,联系电话:28008315 28008311
信息学院学办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