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激发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对象
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二、评比名额
优秀教工党支部:支部总数的30%;
优秀学生党支部:支部总数的30%。
三、评比时间
评选每年一次,每年12月份开展。
四、评比要求
选优秀教工、学生党支部。按照“五好”要求。每项指标设固定分值,详见考核评比表(附件1、附件2)。
五、评比方法
采用书面评审加现场评比方式产生。
六、组织实施与结果应用
1、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和党支部考核评价方案,成立考评小组,每学年组织一次考评。
2、意见反馈与整改。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党委向被考评党支部反馈考评意见,并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总结考评工作,找出差距,参照考评小组反馈意见,制定改进措施。
3、考评结果存档。党委综合考评情况,填写党支部考核评价情况表(附件3),同时将党支部考核评价汇总表(附件4)及党支部考评工作情况于每年12月底报党建中心办公室备案。
4、考评结果应用。考评成绩优秀的党支部定为先锋党支部,作为申报校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考评成绩一般和较差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其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点帮扶。
七、奖励方式
荣誉证书以及适当物质奖。
八、本办法由中共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二〇一七年十一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