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的工作布置,依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及《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就我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材料上交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请按要求于9月19日16:00之前向研究生会学术部艾锦辉实验室426(ajhmcs@163.com)提交全部材料(含电子版)。具体评审细则见《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23版》、《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论文佐证材料说明2023版》。
上交材料内容:
- 由研究生本人填写《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情况》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稿、《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稿一份。
- 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打印成绩单时应选择存档打印,须带有补考记录一栏。
- 提交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原件:中文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英文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学术期刊和CCF推荐的国际会议发表的论文需录用或检索)。原件用于审核后退回本人。(评审完毕后,未获推荐的同学申请材料可自行取回,用于下次评审,学院不保存)
- 申报论文按刊物级别由高到底排序,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在《最新学术论文期刊级别目录》(附件5)中认证查询。
- 课题证明:有关立项或者结题的证明复印件(原件上交用于审核),标注课题级别。
- 研究生社会工作以及获得的荣誉应有相关部门提供证明并盖章。
- 论文、课题、获奖需标出申请者排序就,需经学院科研秘书审核。
- 以word形式提供佐证材料清单明细电子版及纸质稿一份
二、评审程序
- 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 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学院的评审实施细则对本学院申请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初评推荐。初评推荐结果以及相应申请材料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交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 学校审定。研工部对学院推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整理。学校成立联合评审小组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复评。
- 申诉处理。在公示期内,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依据相关文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