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周某某同学学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学院各班级:
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实,2021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周宇翔于4月17日《桌面应用软件开发》课程睡过头未按时上课,但该生用曾使用过的假条进行PS修改,上交给任课老师,被任课教师发现,该生未请假无故旷课,并存在欺骗、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七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获超过假期未绪假者,均作旷课处理”经研究决定,对该同学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特此通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