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第十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各班心理委员:
为进一步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工作体系中的作用,激发心理委员工作积极性,学工部和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第十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浙江工商大学所有在职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遵守校规校纪,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2.积极参加心理委员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等活动;
3.积极参与学校、院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同学参加班级心理活动;
4.能利用墙报、主题班会等方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5.对同学的心理困惑,能给予必要的心理抚慰和疏导,必要时要及时动员其接受专业心理老师的帮助;
6.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能及时向辅导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避免危机事件的发生。
三、评选方法
1.自愿报名参评
各班心理委员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向学院辅导站报名(详见附件),并于4月25日前将材料(请以“姓名+十佳心理委员申报”命名)发至邮箱xxxb339@163.com
2.学院十佳评选
学院心理辅导站根据心理委员自荐资料、平时表现和同学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选出院级十佳心理委员,并推选一名心理委员参加学校评选。
3.学校十佳评选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学生网络评选和“中心”评选出校级十佳心理委员。
四、奖励办法
1.院级“十佳心理委员”:授予入选者院级“十佳心理委员”荣誉称号,颁发院级“十佳心理委员”荣誉证书,并赠送精美礼品。
2.校级“十佳心理委员”:授予入选者浙江工商大学第十届“十佳心理委员”荣誉称号,为入选者颁发“浙江工商大学十佳心理委员”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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