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届本科毕业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2019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及学生素质评价四年总评。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
4.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
二、工作依据
1.学生素质评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15﹞214号)及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5﹞218号)。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4.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5﹞217号),省级优秀毕业生按当年度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4%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进程安排
1.2月26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班各项评奖评优(包括先进个人、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校优、省优)工作。
2.4月份底完成考研奖学金申报、审核工作。
3.5月初完成校优、先进个人、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证书的打印和盖章、发放工作。
4.5月中旬将素质评价汇总表(2019年度和四年总评)、先进个人、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的汇总表及登记表(一式两份)交送学生处。
5.5月底完成各类奖学金(含单项奖学金)发放。
6.单项奖学金申报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申报、评审由学院自主安排;校级专项奖学金与其他年级一同申报、评审、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空白登记表等教育厅下发后组织学生填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直接工作者,要认真负责,具体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级应根据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引导每一位学生自觉总结、分析2019年度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情况。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4.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仔细、准确地审核记实,记实成绩、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应予以公示。
五、有关问题说明
1.请各班级通知每个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工作进程安排)申报荣誉和奖项。
2.学院负责本院学生的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和奖金发放(除校级专项奖学金)工作。
3.评奖评优期间,如有问题,请班级汇总后及时咨询辅导员、学生办公室。
4.联系人:徐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 28008315,28008319,地址:信息楼339,邮箱:xshy@zjgsu.edu.cn, zmxxxy@zjgsu.edu.cn。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