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支部申报第二批党建育人工作室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抓好各方面基础性建设和基础性工作,不断促进学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相促进,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第一批党建育人工作室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党建育人工作室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党建育人工作室”作为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党建创新研究的重要载体,紧密围绕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中心工作开展建设。培育和建设党建育人工作室,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本学院学科建设以及党建工作特点,通过开展学术指导、实践探索、交流探讨等,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党建育人团队,使之成为展示党建育人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推动党建育人工作专业化。
二、工作职责
(一)加强团队建设。由工作室负责人牵头,围绕专业培养、学科建设等特点,探索多种育人模式,形成一批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团队工作模式。
(二)推动工作交流。工作室每学年需举办一场专题讲座或报告,开展交流研讨,加强学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提高育人实效性。
三、建设方向
党建育人工作室将围绕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培养、思想政治教育等方向,组建党建育人工作室。
四、申报条件
(一)党建育人工作室负责人须为党员教师,在学生专业育人、学科团队建设中具有自身特色。
(二)教师团队成员不少于两人(含负责人)。成员必须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三)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认同《党建育人工作室建设规范》,并承诺按建设规范要求管理运行党建育人工作室。
五、工作室场地
各申报工作室场地将于科研、办公用房相结合的方式。
六、经费支持
学院党委将根据学院党建经费情况,给予每个工作室一定经费支持。
七、工作考核
(一)每年对工作室进行一次考核,采取提交书面材料、交流汇报相结合等方式。
(二)工作室要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如在工作中出现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法律规定,违反师德规范,弄虚作假出现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等行为,学院可直接撤销工作室。
八、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党员教师积极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申报表须经申报人(负责人)所在支部签署意见。学院经过评估,确定工作室名单并进行公布挂牌。
第二批党建育人工作室于本学期放假前,提交工作室基本管理运行制度、2022年工作室工作计划、工作室首批学生名单。
中共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