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关于对损害他人财产朱娇龙同学的处理:2022年6月1日,朱娇龙同学损害他人财产,违反了《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造成不良影响。依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浙商大学[2017]259号)相关规定,鉴于其认错态度诚恳,违纪后主动消除影响、挽回损失、减轻违纪所造成的后果,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学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特此通报。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