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精神,和《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修订)》(浙商大信息学院〔2018〕 07号)的规定,学院对申请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学院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领导小组认定,现同意曾庆民等同学28共人次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周高慧等同学共15人次获得素质拓展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1周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复核。
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数据有疑议,可重新递交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联系人处申请修改或补报,电话2800831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O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