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各项评奖评优工作,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 学生素质评价。
2.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其中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
3. 先进个人评选。
二、工作依据
1. 学生素质评价《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15]214号】及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见附件1)。
2.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及各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3. 先进个人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5]218号】。
三、工作进程
7月5日前完成学生素质评价;7月8日前完成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申报、评审。
四、工作要求
1. 各班级要按照规定成立评议小组,小组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跟辅导员协商具体评议事宜。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3. 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予以对外公示。
五、其他说明
1. 请各班级通知学生严格按照学院初步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见附件2)
2. 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和奖金发放由学院负责。
3. 评奖评优期间,如有问题,请各班级负责人汇总后及时咨询反馈学生办公室。
4.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315,地址:信息楼339,邮箱:xshy@zjgsu.edu.cn。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