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商大学〔2017〕119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初赛、复赛作品上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范围
(一)经立项、结题的作品,特别是校级立项课题,经学院选拔,可优先上交推报。
(二)未经立项但内容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经学院选拔,也可推报参加校级竞赛。
二、上交程序
(一)创业计划小组成员以团队为单位上交各学院,参加各学院举办的院级竞赛。
(二)各学院推报的参赛作品总数量一般不超过10件。
(三)下载并认真填写《作品申报书》等资料。
(四)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xxyxskj@163.com,纸质稿于11月15日16:30-17:00上交到信息楼335 。
三、上交材料要求
(一)关于纸质稿和电子稿
1.《作品申报书》书面打印稿一式三份,作品正文(以下所指正文均含封面、目录、附录等作品全套材料)一式三份,《作品申报书》应与正文合并装订。并附作品汇总表一份。
2.书面打印稿应有完整的各项意见、签名和公章,电子文档应有除学院公章、作者签名外的其他内容。
3.作品要有明确的公司名称和团队名称,缺一不可。
4.正确填写作品所属类别。本次大赛下设三项主体赛事,含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所属领域分为7个类别:①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②生物医药类;③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类;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类;⑤材料类;⑥机械能源类;⑦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类。
5.“作品简介”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是校级竞赛初赛、复赛稿件的评分依据之一。
(二)关于作者
1.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3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明,最终学历颁发单位为我校)。
2.作品以集体名义申报的应有完整的团队名称,每件作品的团队成员总人数最多为6人(含负责人),第一作者为同一人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件;
3.校第十一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实名评审;
4.学院名称、申报者(含合作者)姓名、指导老师(每件作品仅限1名)等信息由学院填写在《上交作品汇总表》中,上报前务必请认真核实。
(三)关于签章
学院在《上交作品汇总表》盖章视为对参赛作品全部内容的认可。
(四)关于推荐者与指导老师
1.原则上每个作品应至少有2名及以上专家(其中1名应为非高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的推荐意见。
2.各学院务必在作品汇总表中分别注明推荐者名单和指导老师名单,如无指导老师,则可以空白。
3.推荐意见是校级竞赛初赛、复赛的主要评分依据;
(五)上交方式
作品申报书、正文的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均要上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xxyxskj@163.com,纸质稿上交到信息楼335。除此以外,不接受其他方式传输的电子文档。
(六)上交时间安排
各团队推报作品截止时间: 11月15日17:00, 逾期不予受理。
四、竞赛程序
(一)初赛、复赛阶段:以作品申报书和作品正文的形式参加。
(二)决赛阶段:决赛评审以秘密答辩的形式进行。进入决赛的团队必须提供最新作品正文以及大赛答辩所需PPT等材料。
(三)决赛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见具体日程安排。
五、竞赛其他相关事宜
(一)竞赛期间,校团委将结合竞赛的进程,组织创业大赛培训和讲座。各学院也要加强对参赛大学生团队的指导,内容包括创新创业知识、风险资本运营、资本市场运作、创业计划书的撰写等。同时组织好院级比赛。
(二)鼓励“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成果转化为创业计划大赛作品;鼓励历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加比赛。
六、咨询
联系人:徐双燕,郭文宇;
联系方式:0571-28808315,18968179830。
联系地点:信息楼341办公室。
附件:
(1)《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一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附件1-3)
(2)《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一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上交作品汇总表》(附件4)
(3)《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一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正文(含申报书)评审细则》(附件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