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信息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信息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信息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生素质评价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其中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
3.先进个人评选
二、工作依据
4.学生素质评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15〕214号)及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5.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及各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6.先进个人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5〕218号)。
7.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要求,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外,需体测的其他学生均要求体测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评奖。
三、进程安排
1. 3月26日前完成学生素质评价。
2. 4月1日前报送先进个人名单(含毕业班)(见附件1)。
3. 4月上旬,学生处组织开展评奖评优核查工作。
4. 4月15日前报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的人数和发放金额统计(含毕业班)(附件2)。
5. 4月底完成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登记表存档、荣誉证书和奖金的发放。
四、工作要求
1. 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直接工作者,要认真负责,具体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若存在人数较多的错评、奖金错发等现象,负责事项的辅导员需递交书面报告并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
2. 班级应根据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引导每一位学生自觉总结、分析2020年度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情况。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4. 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仔细、准确地审核记实,记实成绩、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应予以公示。
五、其他说明
1. 请各班级通知每个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工作进程安排)进行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过时权限锁定,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原则上通过“学生事务管理系统”(https://xssw.zjgsu.edu.cn/)进行,具体流程见附件3,如确实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另行通知安排。
2. 学院负责本院学生的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和奖金发放(除校级专项奖学金)工作。评奖评优中反映的问题,学生处将及时复核予以记录在案。
3. 奖学金通过学生工商银行卡打卡发放。
4. 评奖评优期间,如有问题,请班级汇总后及时咨询辅导员、学生办公室。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