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KHAN SULAIMAN同学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兹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KHAN SULAIMAN,学号19010109004,因违反《浙商大外〔2021〕124号 关于印发研究生学历国际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之第七章-第三十五条,第七章-第三十条-(七),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讨论决定,给予该学生退学的处理决定。

因决定文件无法直接送达,现学院网予以公告,公告期14天(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6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若学生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留学生管理秘书(曹聪,联系电话:0571-28008280, 邮箱caocong@mail.zjgsu.edu.cn)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材料。